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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3分53秒)


城乡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重点关注航空货运枢纽背景下的综合交通体系构建;重点关注区域协同背景下的空间融合复合化构建;重点关注水生态文化建设背景下的生态保护格局构建三大关键点。通过多情景多维度多方案的综合分析研判。确定1149的城乡空间格局,映入我们眼帘的是鄂州市城乡土地利用远景规划图。《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中,规划到2035年建设用地规模310平方公里,城乡建设用地225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97.4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66万。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具有多方面的内在继承和升华逻辑关系,现在我们正处于城乡总体规划像国土空间规划转变的过渡期。
鄂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以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为主要目标,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为现状基础数据,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全域统筹、重点突出,坚持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提出适应于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监测体系,推动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和质量提升,为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第一,注重衔接过渡协同,坚持规划传承、多规合一,下好“一盘棋”。第二,注重生态绿色发展,坚持安全优先、节约集约,算好“一本账”。第三,注重全域统筹规划,坚持城乡融合、全域一体,绘好“一张图”。第四,注重编制实施对应,坚持刚弹结合、面向操作,做实“一张表”。第五,注重规划监管反馈,坚持构建“一系统”。
鄂州国土空间规划“三线”管控示意图。结合城市发展、自然生态、环境容量和基本农田等因素,合理划定鄂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在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期内,确保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以及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持续提高。
强化鄂州特色,优化空间、提升品位,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内陆沿江门户型开放城市、综合改革现代化创新城市、滨江滨湖宜居型美丽城市。